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交通設施維護、監理及交通信號優化、合理性評估服務采購項目采購澄清公告(第一次)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202307048606015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交通設施維護、監理及交通信號優化、合理性評估服務采購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原文:
投標人穩定的技術服務人員情況(不含項目經理) (6.0分) |
1、技術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交通工程類專業或機電工程專業中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的,得2分; 注:提供職稱證書復印件及人員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日之前3個月以內任意1個月(本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當月不計):在投標人單位購買的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須加蓋政府有關部門印章,如是多個人的社保繳費證明打印頁須明確標識出上述對應的人員)或企業代繳個人所得稅稅單復印件。 2、提供維護服務的項目組1個,人員配備滿足采購人需求,不少于37人(不含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得4分。少于38人(不含本數)本項不得分。 備注:提供人員清單一覽表及上述人員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日之前3個月以內任意1個月(本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當月不計):在投標人單位購買的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須加蓋政府有關部門印章,如是多個人的社保繳費證明打印頁須明確標識出上述對應的人員)或企業代繳個人所得稅稅單復印件。 |
澄清為:
投標人穩定的技術服務人員情況(不含項目經理) (6.0分) |
1、技術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交通工程類專業或機電工程專業中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的,得2分; 注:提供職稱證書復印件及人員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日之前3個月以內任意1個月(本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當月不計):在投標人單位購買的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須加蓋政府有關部門印章,如是多個人的社保繳費證明打印頁須明確標識出上述對應的人員)或企業代繳個人所得稅稅單復印件。 2、提供維護服務的項目組1個,人員配備滿足采購人需求,不少于37人(不含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得4分,少于37人(不含本數)本項不得分。 備注:提供人員清單一覽表及上述人員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日之前3個月以內任意1個月(本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當月不計):在投標人單位購買的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須加蓋政府有關部門印章,如是多個人的社保繳費證明打印頁須明確標識出上述對應的人員)或企業代繳個人所得稅稅單復印件。 |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三、其他補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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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
地 址:花都區新華街新華路24號之一
聯系方式:8316609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聯系方式: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馬小姐
電 話: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7日